组织参加衢州市2017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通知
2017-01-10来源: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切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衢委办通〔2017〕2号及衢市人社就〔2016〕179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我区企业参加“衢州市2017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总体安排

1、时间:大会时间为期三天,定于 2017年2月4日—6日,每天上午 8:30至下午4:00。

2、地点:衢州市会展中心(南湖广场)。

3、摊位设置:大会第一天预设招聘摊位300个(每个摊位2家企业),大会第二、三天预设招聘摊位150个。

二、组织领导

举办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是市委、市政府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信息通报、宣传及发动工作。一是保证招聘单位落实,及时做好参会单位信息收集、发布工作;二是积极利用有效资源,为大会提供创业项目;三是充分利用各级就业信息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及时将有关大会信息宣传落实到社区(村组),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城乡求职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农民工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交流大会相关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为公益性质,免收摊位费。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企业展板由大会统一免费制作,并免费提供工作人员盒饭、矿泉水及报名表、笔(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限2人以内);大会当天临时设摊单位由单位自带展板,不负责提供盒饭。鉴于摊位数限制,请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会天数。

2、本次交流大会设置安检通道,入场人员及其随身携带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场内,大包、大袋等物品不得通过安检(确有需要的需开包安检)。

3、招聘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自觉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注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

4、招聘单位应服从主办方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变更、移动摊位,不得无故缺席。大会期间,每日下午4时前由大会工作人员收集各参会单位当天意向成交情况。参会单位应及时、如实反馈招聘情况,按规定填写招聘情况表、意向成交人员花名册等,同时做好会后的面试、录用工作。交流会后录用人员花名册应及时报送区就业局创业指导科。

四、报名方式

为方便工作,本次交流大会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大会设摊展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经审核符合入场条件的招聘单位于 2017年1月9日后到区就业局领取报名回执,领取回执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流会当天招聘单位凭回执入场。

联系人:江建祥电话:3022886

地 址:衢州市西安路 30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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