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新乡市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7-01-07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中共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身份人员,定科员满一年;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年龄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1月6日-1月8日通过延津县电视台、延津县政府网站、延津党建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9日8:00-1月10日18:00,请报考人员登录延津政府网站(http://www.yanji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提交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表直接提交至县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提交本人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四张。开考比例不低于3:1。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1月12日8:00-17:00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考察)。

(五)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笔试成绩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重要依据。

(六)确定人选:依据成绩、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鼓励引导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纪委遴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纪委办公室 李 岩:0373-7626094

王占义:0373-7711011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陈 贝:0373-7628109

县纪委组织部 杨 晋:13803737838

中共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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