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公告
2017-01-03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核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201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省直点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2017年2月10日-3月10日到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各地、市点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成绩合格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方式请各位考生关注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设在财政或公务员局)的公告,并尽快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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