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翼城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12-30来源:山西人才网

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翼城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翼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专业(含方向)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不含高层次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8:00至2月22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翼城县汇丰学校。

2、资格审查

①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填写报名表时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严格按招聘岗位计划表所列名称规范填写。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完整的《翼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同底3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③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③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⑤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⑥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⑦本县所有全额、差额供养人员不得报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分教师类岗位、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其中: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中小学相应学段、学科内容;

《科目二》: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揭晓后,从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分三组:①教师类组;②医疗卫生技术类组;③综合类组。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5、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全部外聘。每个面试组由七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考生的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由剩余五人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记分保留两位小数。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其总成绩。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

7、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

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直接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反映。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待遇。

六、本公告由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人社局 0357--4922596

教科文局 0357--4932688

卫计局 0357--4922552

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29日

翼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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