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通知
2012-05-05来源:成都新都区教育信息网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请已通过初审并交纳材料的申请人于 2012年5月7日上午8:00分空腹到 新都区人民医院 四楼参加体检并缴纳体检费150元(孕妇暂不参加体检)。

注:(《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取,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张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成都市新都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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