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说明适用对象为外省回京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和在朝阳区中招办报名的往届生,某些具体内容不适用于北京应届初三学生。
一、内容和项目
(一)男生
1.1000米,必考项目。
2.引体向上或原地正面掷实心球(以下简称“实心球”),考生从两个项目中选择一个。
3.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以下简称“足球”)、排球垫球(以下简称“排球”)、篮球运球绕标志物(以下简称“篮球”),考生从3个项目中选择一个。
(二)女生
1.800米,必考项目。
2.一分钟仰卧起坐(以下简称“仰卧起坐”)或实心球,考生从两个项目中选择一个。
3.足球、排球、篮球,考生从3个项目中选择一个。
学校和任课教师要提前指导考生做好考试项目的选择。体育考试报名结束后,考试项目不能更改。
二、成绩评定
现场考试各项目测试和成绩评定均由仪器设备完成。
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现场考试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
外省回京考生没有体育过程性成绩,体育现场考试成绩×4/3(四舍五入)作为体育考试总成绩。
往届生也需参加体育现场考试,过程成绩使用毕业当年的体育过程性成绩(系统自动提取)。
二、免考
考生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在考前向朝阳区中招办提出免考申请,提交相关证明,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
免考考生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考试以满分30分记录;体育总成绩计40分。
第二类: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体育考试的考生,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现场考试成绩计18分,体育总成绩计24分。
三、缓考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体育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手续;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第一,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
第二,考生临时伤病,出具区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
缓考在区里统一体育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周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按因病免考考生处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体育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5月份,具体时间待通知。
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中学
五、场地设置及测试规范
1.足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田径场中部的平整地面或独立的足球场上,表面为天然或人工草坪(不能为光滑的硬地),各场地之间相互独立,避免考试过程中互相干扰。设置要求如下:
长20米、宽4米,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标志线。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标志杆与两侧边线相距2米,共设5根,杆间相距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55555555555
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测试用球的规格为5号足球(其重量为396-453g,周长为680-710mm),球内气压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要求。
(2)测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将球运至起(终)点线后的出发区域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绕杆,同时,开始计时;球通过第5个标志杆后,运球返回。返回时,球通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考生至少触球一次,运球通过起(终)点线。人与球均过终点线后,计时停止。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考生考试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两次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未从指定区域出发;
出发时抢跑;
手球;
漏绕标志杆;
碰倒标志杆;
球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到达终点前,脚未触球;
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
测试期间,人或球出测试区域。
2.篮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篮球场内或者平整的塑胶场地上。设置要求如下:
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共设5排,每排2根;各排标志杆之间相距3米,同排的两根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1米,距同侧边线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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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考试用球的规格为6号篮球(其重量为510-567g,周长为724-737mm),球内气压符合篮球竞赛规则要求。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持球站立在起(终)点线的出发位置,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两脚方可移动,并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过杆,同时,开始计时。运球过程中,若考生暂时失去对球的控制,但球未出测试场地,考生可自行捡回,在对球失去控制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计时停止。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考生考试时犯规,当次成绩无效;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未从指定区域出发;
出发时抢跑;
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
运球高度超过考生肩部;
膝盖以下身体部位触球;
“翻腕”等其他规则不允许的违例行为;
漏绕标志杆;
碰倒标志杆;
考试期间,人或球出测试区域;
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考生到达终点的瞬间,必须单手或双手触球)。
3.排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地面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鼓励有条件的区把场地设置在体育馆内。设置要求如下:
长和宽均为3米,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标志线;场地外围设置判断垫球高度的标志物,标志物在地面的垂直投影与同侧标志线相距1米;标志物设定的高度要综合考虑仪器设备的计数方法、排球直径等影响因素,保证高度符合要求;标志物设置的其他注意事项由各区根据所选仪器设备的实际确定。男生和女生的测试场地要分别设置。
考试用球为排球(不能使用软式排球),其重量为230-270g,周长为650-670mm,球内气压符合排球竞赛规则要求。
(2)测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进入测试区域,原地将球抛起,第一次垫球成功后开始计时,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
每次测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每人测试两次,记录成绩较好的一次。
垫球未超时者,球落地或出现犯规行为,该次测试结束;超时者,到规定时间后,该次测试自动结束。男生垫球的高度(从地面起至球的底部)不低于2.35米,女生不低于2.15米。测试时,方法正确,高度符合要求的垫球方能计数。计垫球的个数。
考生考试时,出现球触及标志物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出现犯规行为者,仪器设备立刻停止计数,当次测试结束,垫球数量以犯规时仪器设备记录的个数为准。
(3)犯规行为
采用传球等方式触球;
脚踩标志线或出测试区域。
4.1000米和800米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封闭的、有6条及以上环形跑道的400米田径场上,考试所需的标志线清晰,起点线和终点线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物。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每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采用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有效。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考生应在6分钟之内跑完全程,时间按分、秒记录,不足1秒不计入成绩。6分钟内未跑完全程者,考务员将考生带离跑道,时间按6分钟记录,成绩为0分。
(3)犯规行为
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跑线;
跑进中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
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
跑进中由他人领跑,或借助他人的力量跑进。
5.实心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投掷区设置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宽4米,长不少于20米,并有明显的区域标志线。场地中应设置6分、7分、8分、9分和10分的标识线,标识线长度至少与投掷区同宽,使考生和考务员能够做出清晰的判断。
考试用球的重量为2kg,表面材质为橡胶。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站在投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球出手前,考生的双脚均不能移动;球出手的同时,一脚可以向前迈一步,但不得触碰或越过投掷线。
每人投掷3次,每次球落地后,须做出标记;3次投掷结束后,记录考生的最好成绩。测量距离为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以米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0.1米)。
考生考试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三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
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
投掷过程中双脚同时离地。
6.引体向上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在高单杠上进行,考试所用单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51.1—2005)和(GB/T19851.2—2005)的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高度不同的场地,供考生选择;单杠下的地面材质铺设必须充分考虑考生落地时的安全,可选用松软的沙子、体操垫等。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向考生提供防滑的镁粉,供考生选择使用;也可不予提供,但同一区必须统一要求。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走到杠下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约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后,开始做第一次引体向上的动作;屈臂向上引体至下颏超过横杠上沿,恢复直臂悬垂后为完成一次;动作未达到此规格者,不计次数;考试时间从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结束,期间,两次动作之间的时间间隔超过10秒者,考试自动结束。计取考生成功完成的引体次数。每位考生只测试一次。
考试时,考生出现犯规行为,犯规时所做的动作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考试。
(3)犯规行为
没有从静止状态开始做动作;
两次动作之间,手臂没有充分伸直;
动作完成时,下颏未超过杠面。
7.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考生在仪器设备上完成测试。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仰卧在测试仪器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同时,两臂打开,手背及手臂均触垫;双脚放稳、屈膝,大小腿呈直角,两腿可稍分开;起坐时,双肘必须触及或超越两膝;仰卧时,两肩胛骨必须触垫。测试过程中不能外人辅助。计取考生一分钟内完成的符合标准的动作次数。每位考生只测试一次。
考试时,考生出现犯规行为,犯规时所做的动作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进行考试。
(3)犯规行为
起坐时,双肘未触及或未超越两膝;
仰卧时,肩胛骨未触垫;
考试过程中,臀部离垫。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