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代招工作人员公告
2016-12-22来源: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网

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经相关用人单位委托,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非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性别、年龄要求:男性,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

4、驾驶技术要求:持有C1以上驾证,具有两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单位做好办公室工作及车辆驾驶工作。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原菇城宾馆濛州楼三楼),联系电话:0578—6380987。

3.报名时需携带《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代招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1、驾驶技能测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技能测试后按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有关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代招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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