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8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国有独资企业。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3名。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通知、笔试、面试、综合评审、体检、考察、择优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司办公室、业务发展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共计3名。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相关招聘信息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通过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瓮安县胜林人力资源网、瓮安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
五、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瓮安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截止2016年12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10、直系亲属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专业要求
1.办公室。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管理学科门类。
2.业务发展部。管理学科门类、经济学科门类。
3.资产管理部。管理学科门类、经济学科门类。
六、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经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审核同意后,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在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瓮安县胜林人力资源网、瓮安县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费用。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司公告网站上下载报名表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考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改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17:00。报名结束后对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职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7日到瓮安县人民政府大楼B栋620室领取准考证。
(五)报考人员须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七、考试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总分为100分,笔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3:1比例进行考试,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的最低成绩),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人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范围。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下一环节资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人员为笔试合格人员,如遇笔试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不交纳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工作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和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意见。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合格的,通过考察择优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经公示3天后予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与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公司正式编制内职工性质,待遇按《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暂行)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工作地点在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瓮安胜林人力资源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招聘方案》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贵州朱家山森林公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杨林0854—2776960
黄松13885425783
邮箱:7805071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