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6-12-22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网

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麻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8次常委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麻江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麻江县境内长期居住(麻江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3、此岗位需集中食宿,严格按照部队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4、仅限男性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11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或长住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2017年1月6日上午9时。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鄞州路)。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1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消防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本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开展日常训练,协助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保卫。

特此公告

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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