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201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2012-04-28来源:常州工学院网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学科、专业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及海内外招聘:博士、海外归国博士、教授、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

2.招聘条件

符合相关专业学科的层次、年龄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具体招聘对象、条件及引进待遇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招聘公告为常年招聘,有意向者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

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

邮编:213002 邮箱rsc@oa.czu.cn

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表3);个人简历(含配偶简历);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1-2篇);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有代表性的)。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实事求是出具各种证件、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应届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出示时间可在学制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专业考核+面试

专业考核(试讲):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操作技能以及从事专业工作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职业素养、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适应能力等基本综合素质和能力。

3.成绩公布

通过考核评价的人员,在常州工学院网上公布考核结果,原则上一季度公布一次。

4.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通过考核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如遇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

5.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招聘简章公布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考录用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常州工学院 0519—85217515

六、其他

招考报名咨询电话: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0519-85210143

联系人:周老师、姚老师

七、本招聘公告由常州工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附件:

1、常州工学院2012年招聘对象及待遇

2、常州工学院2011/2012学年人才引进计划

常州工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来源于常州工学院网,最近更新: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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