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学科、专业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及海内外招聘:博士、海外归国博士、教授、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
2.招聘条件
符合相关专业学科的层次、年龄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具体招聘对象、条件及引进待遇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招聘公告为常年招聘,有意向者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
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
邮编:213002 邮箱rsc@oa.czu.cn
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表3);个人简历(含配偶简历);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1-2篇);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有代表性的)。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实事求是出具各种证件、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应届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出示时间可在学制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专业考核+面试
专业考核(试讲):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操作技能以及从事专业工作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职业素养、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适应能力等基本综合素质和能力。
3.成绩公布
通过考核评价的人员,在常州工学院网上公布考核结果,原则上一季度公布一次。
4.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通过考核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如遇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
5.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招聘简章公布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考录用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常州工学院 0519—85217515
六、其他
招考报名咨询电话: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0519-85210143
联系人:周老师、姚老师
七、本招聘公告由常州工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附件:
常州工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来源于常州工学院网,最近更新: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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