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月20日开始报名通知
2016-12-19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我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定于12月20日至29日。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方式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具体开考专业情况,考生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询或到各级招考机构和主考学校咨询。

(一)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及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在籍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具体流程详见该系统中的“考生网上报考流程”。取得考籍号后的考生方可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

(二)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各市州、县市区招考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手续时,本人须接受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注册资料。

(三)已取得考籍号的社会型考生可直接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办理报名缴费手续,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考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助学班的考生由主考院校或助学机构集体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四)报考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考生,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交主考学校。

(五)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课程安排、教材(个别教材有变更)等事项,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查询或到各级招考机构和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咨询。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时请注意,在确认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才表示已完成整个报名流程。

(三)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考籍证)及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前一周内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到报名站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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