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南民族大学考点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查询公告
2016-12-17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温馨提示:请充分估计市内交通状况,合理安排乘车时间及车次。)

各位考生:

为确保您顺利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请认真阅读如下内容:

一、考场查询

1、凡在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17日起登陆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scuec.edu.cn/yjsy/),进入“最新动态”栏目点击“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考场查询系统”。

2、查询条件:“准考证号码”(即考生编号,而非报名号)、“证件号码”

3、考场查询系统显示的信息:报名号、姓名、报考单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考场编号、座位编号、考场地址、考场所对应的教室号。

4、如有疑问,请致电027-67843396咨询。

二、准考证事宜

请考生务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对准考证内容有疑问,请与报考单位联系,本考点不负责其他招生单位的准考证事宜。

三、特别提示

1、每科开考前,考生须刷验二代身份证并接收金属探测器安检后方能进场,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所在教学楼前的广场排队等候。请务必保管好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注:考试期间丢失身份证,下场考试无法进场。)

2、因本考点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请考生查询清楚并牢记本人所在考场及对应的教室编号,以便快速进入考场。

3、禁止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需要参加12月26日上午考试的考生,请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准备好考试用品(考生自备午餐),并于当日上午8点准时到达本考点12号教学楼(美术学院)办公楼门口集合,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后带至考场。

6、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开,避免因拥堵而发生安全事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迟到问题:开考15分钟(上午8:45,下午14:15)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当日当次考试。

2、午间休息:为了便于考生复习和午休,本考点在24日、25日中午开放11号教学楼旁学术会堂供考生使用(须出示准考证进入)。请考生务必爱惜室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

3、午餐问题:考生可以使用现金在我校各食堂就餐。

4、考生可从以下四个校门进入校园:

北二门(洪山区法院对面)—可在“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下车

正大门——可在“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下车

南三门(政法老门对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的同学就近进入校园

南一门(纺织大学对面)——可在“民族大道纺织大学”站下车

5、举报电话: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68880226

中南民大考点 67843396 67842123

6、组织舞弊,替考已入刑,望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因小失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节选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应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3、“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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