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6-12-12来源:金平区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从事窗口引导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8日后出生);

(四)汕头市本地户口;

(五)责任心强,并能够服从值班、节假日加班等工作安排。

三、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期制。购买单位与获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个人档案实行劳务代理。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先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8万元计算(包括按照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区工商局八楼(汕头市龙眼南路18号区工商大厦八楼)。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证件材料原件(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如实填写《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招录资格。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

5.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人员于12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纸质报名表(必须贴相片)到区工商局八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88606447。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考试成绩按分数列出名次,在金平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当报名人数少于面试人数时,报名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1.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下旬。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区工商局委托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区工商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2)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汕头金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区工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聘用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工商局办理试用、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者,按自动弃权处置。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工商局0754—88606447

金平区人社局0754—88329275

本公告由区工商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