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清新县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县编办同意,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竞聘采取双向选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
此次共招聘4人,安排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2周岁以下(计算至2012年4月25日);
3、具有清远市户籍。(太平镇政府工作两年以上的临工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不限户籍)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竞聘人员带齐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及小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清新县太平镇组织办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组织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3、笔试。组织竞聘人员统一进行笔试。
4、面试答辩。由镇各部门组成面试小组,确定笔试成绩前12名为面试人选。
5、综合评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答辩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每名竞聘者的最后分数。
六、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4日至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清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组织办。
3、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太平镇组织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577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