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范围
西部 12 省(区、市),即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以及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7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有博士生少数民族招生计划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示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录取阶段,我校将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给予计划倾斜。
厦门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