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直属的完中校,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与天津市南开中学合作开办,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其中初中24个班,高中36个班,此外还设有国际部,已于2016年9月正式启用。学校硬件投入由滨海新区政府负责,办学委托天津市南开中学负责,是滨海新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项目。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7年拟招聘教师42名,其中:
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7名,英语教师7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网络)1名,美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生物实验员1名。
四、招聘对象及范围
在职相关岗位教师和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7.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8.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有教师工作经历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7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须具有城镇户口;
10.在职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者没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但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17年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学校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教师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hr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南开中学校园网(http://www.nkzx.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8:00至12月1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9日8:00至12月14日18:00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9日8:00至12月15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16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12月19日8:00开始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7年1月6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个人简历;
(5)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证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2017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8)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以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并按违约处理);
(9)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招聘条件中所列资历证明(如办理录用手续时发现与招聘条件中所列资历不符者不予录用)。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一是初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
二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物理、化学、生物学科除模拟授课外加试实验操作);
三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面试第一阶段分数与笔试分数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第二阶段:
正式授课,考生进入教学班,按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6: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实验员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实验操作。考生按现场给出的实验题进行实验设计及准备与操作,由考官根据操作情况给出分数;
二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两个阶段成绩按1:1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面试结束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待遇
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学校于2017年新学年开学初与受聘人员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本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年新学年开学初,区教体委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2-25265702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
监督电话:022-66896327 022-66897226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 022-65306732 滨海新区人社局
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
2016年11月
附件:《2017年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