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专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会邀请函
2016-11-28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高质量就业,配合各单位做好2017年毕业研究生招聘工作,经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定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举办“2017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专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会”。根据贵单位对2017年毕业研究生的实际需求,现邀请贵单位协助参与本次专场招聘会,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有招聘2017年毕业研究生计划的所属单位参加本次专场招聘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会组织

主办单位: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9:00--16:00,会期1天。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2号馆、3号馆、4号馆、5号馆、8B号馆。

三、招聘会有关事项

1.招聘会设标准铝合金框架展位(3m×2m) 700个,展位费3000元/个(免费提供1桌2椅)。

2.招聘会为每家参会单位免费提供2份午餐和饮料。如需增加人员,请按每人25元的标准缴纳费用(只含午餐和饮料,不含桌椅)。

3.参会单位请自带招聘展板。

4.展位内如需安装电源,每个电源收费150元。

5.招聘会统一印制工作证件,参会单位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持工作证进入会场,期间要服从大会统一指挥,遵守会议有关规定。

6.布展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14:00——16:00。

7.要热情接待、如实解答毕业生的有关咨询。对于毕业生投递的求职简历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毕业生个人信息。

8.参会期间及会后举办与本次专场招聘会相关的招聘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向应聘个人收费。

9.要严格遵守大会有关规定,服从大会工作人员指挥。

四、报名有关事项

1.从即日起开始接待用人单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会前印制单位《招聘指南》。11月30日以后报名的单位,招聘信息不能进入《招聘指南》。报名时请填写《参会单位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参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由上级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需要提供):参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填写好的《参会单位登记表》(务必加盖本单位公章)。

3.联系电话:84295885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参会单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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