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体检工作通知
2016-11-25来源: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各有关中学:

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即将开始,为切实加强突发意外事件防范举措,确保我区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在延平区招委会的领导下,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体检日常工作,南平市人民医院负责体检业务工作。体检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主检医师负责体检业务指导和监督,复查各科项目,发现疑问有权当即退回原科复查,审核体检表,审定结论;体检医师按体检项目分工,各司其职,如有疑问或出现边缘问题及时与主检医师联系后作出结论;学校体检带队人员负责体检表收集和传递,体检项目校对,人数统计,向考生介绍体检要求、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做好考生体检、心理安定工作并维护体检秩序。

二、体检项目

本次体检含外观、胸部、心脏、血压、心电图五个项目。

三、体检时间

1. 城区中学体检时间:12月12日—21日

2. 农村中学体检时间:12月22日—30日

(各校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

四、体检收费

1. 根据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学生五项体检收费标准为43元(心电图收费25元,收费编码731070100100、731070100102、731010100101;体检费9元,收费编码711050000100;主治医师诊疗费、总检费9元,收费编码711020000120),体检医院决定给予学生优惠价每生25元(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特困生予以减免,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各有关中学于11月25日前到区招生办领取南平市人民医院委托收费公函。

2. 特困生认定。

各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特困生审核小组,小组组成人员至少三名。根据闽财教(2010)118号文件,以下为特困生认定条件:

(1)农村低保家庭学生;(2)城市低保家庭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5)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学校要做好以下公示工作。

(1)体检的五项内容;

(2)物价局五项体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的优惠价;学生承担的费用金额。

(3)医院委托收费公函。

(4)特困生认定。学校必须于11月30日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12月7日前将特困生花名册纸质材料(见附件,加盖公章)和电子材料一并上交区招生办审核。

各校须将公示情况拍照留档。监督电话:6988957。

五、体检前准备工作

1. 学校要安排光线好、环境安静、不易受干扰的房间进行体检(最好安排带暖气的房间)。要对体检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上岗,非体检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考生家长不得随意进入体检场所。

2. 认真填写《体检表》(见附件2)。要求考生按体检表的内容,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凡错填、漏填所造成影响考生录取结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体检表上的相片由学校打印粘贴,也可由学生自行粘贴。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地按要求参加体检和完成体检信息的填写,流水号由班主任填写,学校加盖学校公章。

3. 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由考生用黑色墨水笔按考生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字迹要端正。

4.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分为男女两队,编排好流水号,做好体检花名册(见附件3,电子表格)。流水号以学校代码后两位加上班级号及顺序号,例如剑津中学九年级3班第1位同学编号为020301,依此类推。花名册一式两份,班主任与体检医生各一份。

六、体检应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体检点外集中,按体检表流水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好队伍。

2. 各学校须指派相关负责人和班主任做好体检期间组织工作。班主任体检前向考生介绍体检程序、体检要求,进行纪律教育,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期间,班主任中途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场所,待所有考生体检结束并告知考生没有其他问题后方可离开体检场所。

3. 考生体检时注意事项:

(1)各学校要教育考生在体检中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保持安静,保持环境卫生。

(2)考生临检前不要做剧烈运动,进入体检场所后,在指定的地点安静休息,等候受检。

(3)按花名册顺序进入体检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应与体检医师积极配合,如实回答指出的问题,认真接受检查。

(5)体检结束前,不得中途离开体检场所。

(6)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规定予以处理。对冒名顶替、涂改体检项目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4. 考生体检一律按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报名所在的学校集中体检。凡因病、因故缺检的考生,各学校应在体检的当日将缺检考生名单报送区招生办,以便集中统一安排补检。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5. 社会考生安排在各校统一补检时间进行体检。

6. 体检医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体检结果做出规范、准确的结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注意维持体检场所秩序,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疏导,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所有参加体检的工作人员均要接受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 对体检不合格的或不宜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体检医院应提出明确建议,由学校向区招生办提出体育考试免试申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学校在体检工作开展前要以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监督孩子如实填写个人体检信息。体检结束后要及时将学生的体检结果形成告知单,要求家长签字后上交学校留档。

2. 体检材料应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传递。班主任组织带队时,要查对考生体检表上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体检结束后,体检表、报告单由带队人交给体检医院专人保存,严禁考生自带。

3. 体检医师对所检的项目负责,不得漏填或填错,不得随意涂改。如发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检医师汇报,采取集体会诊或做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

4.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如有异议,可由本人自行到其他同级医院进行复查。主检医师对检查项目如有改动,应在改动处划两条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结论,并签名以示负责。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1. 2017年延平区中考体育考试体检时间安排表

2. 2017年延平区中考体育考试体检表

3. 2017年延平区中考体育考试体检花名册

4. 2017年延平区中考体育考试体检特困生花名册

附件2.3.4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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