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博野县定向2016年选聘基层教师公告
2016-11-25来源:易贤网

为解决我县2012年度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我县服务期满且表现优良的特岗教师定向选聘基层教师75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特殊政策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相统一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教师:数学1名;体育11名;美术6名;音乐8名;语数16名;英语1名;语文1名。

初中教师:数学8名;体育1名;美术3名;音乐1名;英语4名;语文6名;历史2名;物理2名;地理1名;化学1名;思品1名;生物1名。

以上初中、小学教师共75名。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博野县2012年度特岗教师,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截止目前始终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且能够胜任;

(四)身体健康且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二)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博野县定向公开招聘基层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由县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为是否属于“定向范围”内,坚决杜绝借机“搭车”现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县教育局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由所在学校会同县教育局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考核的具体要素、方法等,由县教育局负责商用人单位遵循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另行确定)。

(五)复核。县人社局对考核合格人员的档案材料等作进一步审核。审核的重点为:是否真正属于特岗教师序列、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审核通过者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考生所在学校或县教育局办公地点采取统一形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疑义人员或虽有疑义但经察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入编、增资等手续。整个工作结束之后,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待遇

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免去试用期。列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审批、工龄接续、保险调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327271

博野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321626

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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