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淳安县委党校,从事党校协调与组织县内外干部培训相关工作和党校相关的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派遣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淳安县委党校后勤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1 | 2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淳安生源淳安户籍 |
工作人员2 | 1 | 女 |
2.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佳,电脑操作熟练,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委党校办公室(排岭南路51号,党校教学楼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4812577。
3.报名要求: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3张。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在县委党校二楼报告厅。
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按50%计入总分;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按50%计入总分。
6.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次替补。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7.签订劳动合同: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天。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