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高考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016-11-22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宣传中心

依据考生的朗诵、才艺、形体、表演等四个方面评分,每个方面各分为A、B、C、D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朗诵

A.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口齿清楚;咬字吐词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B.普通话较标准;朗诵较自然、真切;口齿较清楚;咬字吐词较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

C.普通话较标准;朗诵状态基本自然;口齿清楚程度一般;咬字吐词清晰、真切度一般;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D.方言较重;朗诵生硬;口齿不清楚;咬字吐词不清晰、不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差。

才艺——歌曲、戏曲唱腔

A.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对歌曲、戏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

B.音色较好;节奏、乐感较好;对歌曲、戏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较强。

C.音色一般;节奏、乐感一般;对歌曲、戏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一般。

D.音色较差;节奏、乐感差;对歌曲、戏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差。

才艺——舞蹈

A.有良好的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基础,选跳的作品程度较难,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较为准确,节奏清晰,有良好的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

B.选跳作品表演较完整,节奏把握较准确,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和舞蹈气质,形象较佳。

C.技巧掌握有一定问题,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节奏掌握较好,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

D.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较弱,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风格的表现不到位,节奏尚可。

形体

A.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肢体表现力强。

B.肢体无缺陷;形象良好、仪态大方;协调性、灵活度较好;肢体表现力较强。

C.肢体无缺陷;形象一般、仪态尚可;协调性、灵活度一般;肢体表现力一般。

D.肢体有缺陷;形象较差、仪态失当;协调性、灵活度差;肢体表现力差。

形体——行走表现

A.步态自然大方,有节奏感,富有朝气;造型有韵味,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良好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自然、有亲和力。

B.步态比较自然大方,有节奏感;造型较有韵味,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较好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较自然,有亲和力。

C.步态基本自然大方,有节奏感;造型基本完成,基本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一定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基本自然,有一定的亲和力。

D.步态不够自然大方,节奏感不明显;造型缺乏韵味,基本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身体表现能力一般;表情不够自然,缺乏亲和力。

表演

A.表演状态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能力强;人物形象感强。

B.表演状态较为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较强;理解和感受能力较强;人物形象感较强。

C.表演状态松弛、生活程度一般;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一般;理解和感受能力一般;人物形象感一般。

D.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差;理解和感受能力差;人物形象感差。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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