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公安局2016年招聘便民警务服务站协警人员简章
2016-11-21来源:易贤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夯实维护稳定警力基础,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便民警务服务站协警60名(其中,男,48名,女,12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报考条件

1、具有福海户籍,优先录用复转军人;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5、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6、工作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1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7、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在部队服役期间,违反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受过部队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有法律、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均在福海县公安局便民警务服务站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阿尔达派出所、解特阿热勒派出所、阔克阿尕什派出所、哈什蕴派出所、齐干吉迭派出所、喀拉玛盖派出所,考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报名。

2、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如实填写《福海县公安局招聘协警报名和资格审查表》《福海县公安局招录协警政审表》(此表在福海县人民政府网网页下载打印,网址: )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范围,严格按招聘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公安局政工室牵头,会同纪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10:30

面试地点: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15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未带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①男:30岁以下测1500米,30岁以上测800米;女:测400米。(40分)

②100米。(30分)

③男:府卧撑;女:仰卧起坐。(20分)

④立定跳远。(10分)

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福海县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察。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公安局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福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聘用

由公安局对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福海县人民政府网上()上公布。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到公安局指定地点报到,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现行协警待遇执行。

如招考出现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补录,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考官必须提出回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福海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政工室  0906—3477409

联   系   人:盛煜辰 、张浩 

监 督  电 话: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0906—3478916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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