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修订考试计划后热点问题解答
2016-11-21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独立本科段)修订考试计划后的热点问题解答

一、对新增加的笔试+实践课程,在修订考试计划前已经通过了旧笔试课程,还需要考实践课程吗?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独立本科段)修订考试计划后,新增加了的笔试+实践考核类型的课程,原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不变,只是分笔试和实践两部分考核,两部分之和为该课程成绩。凡是已取得修订前旧笔试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教育史、美学、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课程,无须参加实践部分考试。

未取得修订前旧笔试课程合格成绩的,须按修订后的笔试和实践两部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实践满分50分,笔试与实践须分别报考、单独计分,不分别设置及格线,两部分成绩之和90分为及格。考生可按笔试、实践分别多次参加考试,以每部分(即2017年4月以后的成绩)的最高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

二、修订考试计划后,还需要考原接考本科的加考课吗?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独立本科段)修订考试计划后,均取消了接考本科的加考课,自2017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2016年12月申请毕业论文的,按修订前的考试计划执行,非教育类专业和非文学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申报两个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时需要有两门加考课的合格成绩,2017年6月按照申报论文时的计划毕业。2017年6月申报毕业论文的,按修订后的考试计划执行,不需要再考原接考本科的加考课,已经通过的加考课不再使用。汉语言文学(独立本科段)的考生,需要考新增加的“中外文学名著赏析”课程,经与主考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协商,在2017年4月增加一次“中外文学名著赏析”课程的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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