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即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进行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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