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6-11-14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2017年)

一、学校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津门之畔,渤海之滨,毗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学校占地19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育教学是中心工作、质量提升是永恒主题的办学思想,弘扬“严实向上”的校风和“笃学、精博、严谨、创新”的学风,不断强化“崇尚严实、致能致用”的办学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我国唯一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自1951年建校以来,学校已经输出毕业生10万余人,一届届学子遍及民航各生产岗位及技术领域,全国民航行业三分之一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类等骨干人才来自我校,许多人成为了业界精英。

中国民航大学对飞行人才的培养与中国民航的成长同步,其教育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自2003年恢复设立飞行技术专业后,基于60余年办学历史的积淀,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品牌专业”,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截止今年,与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20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累计为中国民航培养飞行员近5300余人。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是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最短修读年限四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驾驶舱资源管理和威胁与差错管理、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本部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训练送培阶段,符合送培要求的学生在校本部接受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的选拔考核,并办理相关送培手续;第三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四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回校本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四)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生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必须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本专业的培养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淘汰,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七)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录取

(一)拟招计划

学校2017年飞行技术专业拟招生770名。本专业只在全国部分地区招生,分省计划将根据各地区合格考生情况进行调剂,且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

在有招生计划的地区,凡能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男生均可报考(根据委培单位需要部分地区招女生),英语语种,文理兼招,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三)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165厘米(含)——185厘米(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中国民航大学网站www.cauc.edu.cn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飞行招生”,点击“招飞报名”栏进入招飞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经审核确认后下载打印《招飞报名表》并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预选初检。

(五)录取方式

考生首先应经过报名推荐后通过预选初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进行体检鉴定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

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航局确定录取标准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办法以我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2017年)》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进行入校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二)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022-24092508 (飞行技术学院)、022-24092126(校招生办)

(三)报名网址: www.cauc.edu.cn/fxxy/

(四)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投诉电话:022-24092240、022-24092241。

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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