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产权:商标权期限与注册商标续展
2016-11-11来源:易贤网

商标权的期限与注册商标的续展

1、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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