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2016-11-11来源: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明伶同志(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科员二等4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 0771-5509012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三)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宁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科员二 李明玲 壮族 16101151103 3 134 79.2 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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