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2-04-09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材料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材料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完成复试的具体工作,并提出拟录取研究生的建议名单,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的研究生名单。

二、复试考生人选: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总分300,单科40/60分的考生。考生办完研究生院报到手续后到南湖校区材料楼B520报到。

三、招生计划:材料物理与化学2人、材料学7人、材料加工工程11人(含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1人)、材料工程(专业型)7人,合计27人。

四、复试办法和内容:

复试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50分),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满分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20分)。

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材料概论》或《工程材料》,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满分30分。

3、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20分,后二项面试时间为20分钟/人左右。

五、复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11日,

笔试:4月10日上午9:30~11:30(注: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场);

面试:4月11日上午9:00开始~(注: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料学院楼A506室)

六、复试地点:笔试-材料学院楼A506室。

面试:第一组-材料学院楼A506室;第二组-B522室。

七、录取办法: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根据总成绩重新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和奖学金等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成绩低于150分)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中国矿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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