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招聘工作咨询电话:63209006;招聘工作监督电话:63209057
2017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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