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市兰陵县招生办室公告
2016-11-08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兰陵一中:11月17-20日;兰陵二中:11月21-23日;兰陵四中:11月24-25日;东苑中学:11月28-30日;职业中专、卫生培训中心:12月2日。

二、报名地点。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招生办公室报名。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其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的,可选择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招办报名,建议回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三)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招办报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中段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县招办报名。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带以下证件,手续不齐全者,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不准报名。

(一)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

应届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往届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县学籍考生还需携带毕业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学籍证明。

(二)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

1、高中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或教育局基教科程序打印的学籍证明)。外地学籍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出具的学籍证明。外省户籍兰陵县学籍考生还需出具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证明。

2、高中往届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兰陵县户籍外地学籍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出具的学籍证明。外省户籍兰陵县学籍考生还需出具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证明。

3、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学籍证明及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学籍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兰陵县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211620 0539-52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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