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012-04-09来源:贵州大学网

根据《贵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潜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复试小组、纪律监察组和试卷管理组。

二、工作职责

1、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拟复试名单。

(3)组织安排好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复试小组工作。

(4)组织各学位点成立由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专家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等;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

(8)根据各学位点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9)公布复试结果,并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2、各学科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确定本专业复试的笔试科目;

(2)负责复试科目笔试试题;

(3)设计面试方案;

(4)制定面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语;

(5)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6)各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学院留存备查。

3、纪律监察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复试小组是否严格、规范的按照学校及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完成复试工作。

(2)检查各学科的复试内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复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合理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评价材料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办。

4、试卷管理组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机密保密制度进行试卷的保密工作。

(2)试卷袋必须由监考教师和监察人员共同拆封。

(3)评卷工作完成后,试卷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5、培训安排

定于2012年4月12日下午16:30对复试小组(教师及秘书)进行有关政策、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414室

三、复试内容与按排

1、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4月12日全天 上午9:00开始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415室 2、专业课复试(笔试):

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表1。(资环学院网上,研究生教育)

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521室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增加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考试时间100-120分钟。具体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表1。

加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 中午12:00--14:00

加试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415室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听说测试

自我介绍(英文)、会话及专业文献阅读与翻译等,分值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各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

A、地质学一级学科、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

时间:2012年4月13日 下午:14:00--18:00

4月14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405室

B、古生物学与地层学专业

时间:2012年4月13日 下午:14:00--18:00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504室

C、环境科学与工程(含专业硕士)专业

时间:2012年4月13日 下午:2:00--6:00

4月14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518室

D、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时间:2012年4月13日 下午:14:00--18:00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514室

E、地质工程(含专业硕士)

时间:2012年4月13日 下午:14:00--18:00

4月14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花溪新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楼506室

5、体检(待定)

6、复试比例:1:1.5。

五、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

1、总成绩计算方法:

(1)将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总成绩×0.5。

2、录取

(1)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录取;

(2)录取顺序:按照第一志愿线上生、调剂生、线下生三个档次依次排序;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总分300分)者,不予录取;

(4)调剂生录取:原则上优先录取本科和硕士专业相对应的考生。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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