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2016-11-07来源:武汉纺织大学

我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工作、户口未随迁但已办理本地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考生证件

1、二代身份证。

如果考生所持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或持临时身份证,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并在11月3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处办公室补采二代身份证信息。

军人考生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

其他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予进行信息确认。

2、应、往届毕业生还须准备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省户口往届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长期在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供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出具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现场确认,不准考试;

(4)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方可报考;

(5)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报考。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我考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武汉纺织大学考点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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