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集中进行现场确认通知
2016-11-07来源:江汉大学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和《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组织报考我校并选择江岸区报考点的考生集中进行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进行现场确认对象

报考我校并选择江岸区报考点的考生。

二、集中进行现场确认安排

11月11日,由学校安排车辆,组织考生统一前往江岸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请有意集中前往的考生,于11月9日前将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到各招生学院,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江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jhun.edu.cn/34/97/c1956a78999/page.htm)。

三、现场确认有关要求

考生凭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9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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