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材料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2016-11-07来源:厦门大学

一、报考条件

1. 必须符合《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2. 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自行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2. 报考材料: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7年1月8日前寄(送)报考材料至我院。逾期不再受理。报考材料包括(按顺序装订,封面须有清单):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包括考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英文水平和学生心智成熟度的评价);

(7)硕士学位论文、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及主要成果);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字数不限)和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英语水平的证明之一:

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PETS-5 (WSK)60以上(35岁以下);

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

托福80分以上;

雅思6分以上;

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招生简章》“报考基本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考核前提交);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

3. 其他注意事项

(1)取得“本科直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

(2)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初审选拔

1. 基本资格审核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并通知本人。

2. 专家组审查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的专家组进行审核。由专家组根据事先制定的初审选拔办法,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指标1:2的比例择优推荐,确定推荐面试名单(含硕博连读生)。

3. 学院复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面试名单进行最终复审,形成最终考核名单(3月15日前报送招生办审核), 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同时发布考核通知(考核时间一般放在3月中旬至3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学院网站)。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资格审查: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原件);

3. 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 身份证原件;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注: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5 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五位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最终考核。最终考核成绩=笔试(30%)+面试(70%)

1. 笔试(10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英语(50%)

2. 面试(100分,重点考查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英语口语(30%):每个学生5分钟时间,考查学生的专业英语的基础和利用英文理解专业知识的能力。

科研能力(40%):每个学生15分钟时间PPT介绍硕士期间工作,考查学生的科研素质和能力。根据本人提供的学习计划以及复试小组提供的一篇前沿学术论文进行报告和答辩。

综合能力(30%):每个学生10分钟时间,针对本人提供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进行提问,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目标性、以及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等。

五、录取与调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经审核后再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 学历学位认证按照《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考生务必按时提交,同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

3.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六、监督巡视

学院成立院考核工作巡视督查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院系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深入各考核现场,在不干扰正常考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式了解、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七、联系方式

1.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办公室; 邮编:361005

2.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92-2189019

3. 邮箱:shenxh@xmu.edu.cn(建议邮件咨询问题)

八、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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