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2012-04-07来源: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网

一、基本任职要求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国家和中科院的有关政策、法规,维护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接受监督,得到多数群众拥护。既能坚持原则,又有为科研服务的意识,工作踏实,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管理、组织与协调能力,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较高的行文、撰稿水平,能正确理解和运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中科院和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创造性地解决研究所和本部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完成研究所确定的有关工作目标。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职投入到研究所管理岗位工作中,在所负责的岗位上,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本部门干部培养、人才队伍建设或学科发展方面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重实效。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工作勤奋、讲求实效,敬业勤政、乐于奉献、顾全大局,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6、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需具有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满足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

二、各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科技处处长

1、任职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处长2年及以上,考核优秀;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2)具有与研究所布局方向相关的专业背景知识,具有较好的全局视野,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较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2、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科技处的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所发展战略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

(3)制定部门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计划,推进计划目标的落实。

(4)承担部门管理和职工的培训;主持制定、审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条例和规范。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招聘,1人

(二)科技处副处长岗位一:分管纵向项目

1、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科研或管理工作满5年,考核优秀;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高级主管岗位满4年;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经历满1年。

(2)熟悉国家各部委科技项目申报的程序和规范,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与研究所布局方向相关的专业背景知识

2、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所纵向项目(不包括地方科技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2)负责国家、省部级、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3)负责制定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计划,推进计划目标的落实。

(4)负责信息化相关工作。

(5)协助处长推进“一三五”目标中基础研究相关的内容。

(6)协助处长制订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

(7)承担研究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外招聘,1人

(三)科技处副处长岗位二:分管横向项目

1、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科研或管理工作满5年,考核优秀;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高级主管岗位满4年;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经历满1年。

(2)具有较强对外交流、沟通、获取信息的能力,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与研究所布局方向相关的专业背景知识。

2、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所地方科技项目、横向、所地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2)负责企业合作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3)负责知识产权、成果与奖励。

(4)负责GF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以及GF平台建设与管理。

(5)负责制定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计划,推进计划目标的落实。

(6)协助处长推进“一三五”目标中战略高技术研究相关的内容。

(7)承担研究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外招聘,1人

(四)综合办副主任

1、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任高级主管岗位2年及以上,考核优秀;或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5年,考核优秀;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满1年。

(2)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公关能力;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3)具有扎实的文字表达能力。

2、岗位职责

(1)负责所务会议、党委会议工作。

(2)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3)协管党建工作。

(4)协管创新文化建设工作和保密工作。

(5)兼任团委书记、所务秘书、党委秘书。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招聘,1人

(五)财务资产处副处长

1、任职条件

(1)财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资产管理或内部审计工作经验8年以上,正科级管理经验3年以上。

(2)具有国家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资格。具备财务专业报告能力。

(3)熟练使用各类财务专业软件。

(4)具备采购管理能力,知悉“政府采购”及招标管理模式。

(5)具有科研项目预决算、工程预决算、基建预决算经验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资产、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2)审核基建支出,定期进行基建内审。

(3)负责采购管理,参与重大招标项目,监管“政府采购”。

(4)科研项目内部审计。

(5)完成院布置的各类内审工作,如:“小金库”自查及长效机制。

(6)检查资产预算,制定内审工作计划。

(7)中科院及海洋所等相关部门沟通。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外招聘,1人

(六)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1、任职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从事人事管理工作满8年,或担任高级主管岗3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满1年。

(2)具有合作精神和良好地管理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工作细致,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2、岗位职责

(1)具体分管招聘工作、人事统计、人才项目申报、外事管理、职工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从分管业务的角度为研究所的战略规划提供专业意见,并承担战略规划的分解落实。

(2)制定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计划,推进计划目标的落实。

(3)主持制定分管业务的管理制度、条例和规范。

(4)承担所分管业务的资源整合和内外部业务渠道关系的开拓、维护。

(5)承担研究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招聘,1人

(七)公共实验室主任

1、任职条件

(1)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5年及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职业经历,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独立的部门管理经验。

2、岗位职责

(1)制定和实施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推进计划目标的落实,促使实验室整体工作业绩达到良好以上。

(2)主持制定、审定实验室的各项制度、条例和规范,并督导贯彻实施;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并促使实验室达标运行。

(3)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依法处置违规事件。规划公共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协同人教处制定和实施实验室的定编、定岗、岗位培训、业务考核、奖励、晋级及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

(4)负责实验室人力和设备资源调配,规划及组织实施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调试、验收、维护维修和配套完善,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审核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药品耗材采购计划。

(6)承担实验室业务资源的整合和内外部业务渠道关系的开拓、维护。

(7)承担研究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招聘,1人

(八)公共实验室副主任

1、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实验室平台管理工作满5年,考核优秀;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2年,考核优秀。

(2)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职业经历,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验室技术管理经验。

2、岗位职责

(1)分管实验室技术能力建设和技术管理相关业务。

(2)制定实验室技术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计划,提议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力配置方案,推进计划目标的落实。

(3)主持制定、完善仪器管理、技术培训、技术监督和审核、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的管理制度、条例和规范,检查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牵头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协调技术组日常工作。

(5)规划和组织实施技术岗位的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

(6)规划和组织实施实验室技术改良和创新活动。

(7)开拓技术服务资源,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收益。

(8)承担实验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招聘,1人。

(九)规划战略与信息中心副主任

1、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从事文献情报、战略规划或信息化相关的研究经历或职称服务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2)有良好的团队合作与乐于奉献的精神,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与能力。

2、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所科技信息资源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

(2)负责推进特色分馆、网络超算等创新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推进与承担学科情报、网络超算等的创新服务。

(4)负责组织与承担用户培训与信息化素质教育。

(5)协助主任开展重要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编制工作。

(6)协助主任推进中心创新发展的重大事项。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3、招聘范围及人数:所内外招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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