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堰市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2016-11-04来源:十堰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

在报名推荐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有关资格条件。对2011年及以后的选调生,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情况必须要具有两年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2014年选调生可以参加这次省直机关遴选考试)

关于年龄界限,乡科级正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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