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2016-11-04来源:汕头人才网

一、考生须按照公告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规定时间(上午面试的考生7:45前,下午面试的考生13:45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达考场报到。

二、考生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未能入场情况登记。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进入面试大楼,到达候考室。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对违规携带或使用上述设备的,将予严肃处理。

五、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室号及面试序号,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六、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副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八、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与试题有关的问题,任何情况下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考生取得成绩通知书后,带齐随身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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