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待遇和管理
2016-11-03来源:易贤网

1.待遇:我中心将与经面试合格录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016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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