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聘用办法
(一)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笔试,按照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遇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对象确定后,由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