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莆田市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名单通知
2016-11-02来源:莆田市公务员局

莆职改〔2016〕61号

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

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应用技术科目合格标准为50分,其余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市王美凤等10人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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