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01来源: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揭阳市卫生学校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生),部分岗位可放宽限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6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员42名,其中:揭阳市卫生学校3名、揭阳市中医院3名、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揭阳市慈云医院32名、揭阳市中心血站2名。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非2016年7月之前的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南),联系电话:0663-8256354;监督电话:0663-8220380(市人社局)、0663-8256231(派驻市卫计局纪检监察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请双面打印),并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一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的形式,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将按照不同岗位分三组设定(不指定用书):1、揭阳市中医院“信息工程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市卫生学校“护理教师”和市慈云医院“内科护士”、“外科护士”、“助产士”等四个岗位考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及相关知识;3、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等额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该岗位最后一个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复试,按复试成绩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名单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缺额人数等额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发现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及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jywjj.gov.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2016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招聘单位简介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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