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接收军转干部补充报名公告
2016-11-01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军转办工作要求和我办2016年度军转安置计划,现将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补充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接收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安置岗位:管理岗位

安置数量:2人

岗位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过党务或后勤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营或连主官经历,现职级为副团职(技术九级)或正营职(技术十级),男性优先。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请于11月3日(星期四)16:0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报考港澳办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军转干部姓名+统考分数)。

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于11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在国务院港澳办机关办公楼组织(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须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

报名邮箱:rensc@hmo.gov.cn

联系电话:010--68576818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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