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
2016-10-28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阿坝州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二)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生源地”是指: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三)报考条件中年龄更正为:“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阿坝州2016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中职位编码26170262、26170269“招录对象”栏更正为:“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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