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审批
2016-10-28来源:易贤网

一、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拟录用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否则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报考县或州级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录用单位,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阿坝州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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