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面试填报志愿的通知(聊城市)
2012-04-01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按照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招考简章要求,录取计划在11人(含11人)以上的职位,须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志愿。为做好我市选调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人员范围

报考聊城市大学本科生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不包括公检法系统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安排:大学本科生职位,4月7日上午9:00报到,9:30开始填报志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4月7日14:00报到,14:30开始填报志愿。

填报地点:聊城市东昌东路101号聊城市委六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路、6路公交车可直达,从汽车站乘329路公交车可直达。

三、考生须带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考生,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

2、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填报志愿的考生,可由其指定的委托人持考生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填报。

四、填报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自愿”的原则,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得再填报该职位。

2、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超过2分钟,志愿一经填报,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3、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

4、填报志愿情况等信息通过现场宣读的方式实时向现场考生公开,为考生选择志愿提供参考。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志愿填报开始后到达的,须待其他全部面试人选填报志愿结束后,方可填报。

2、志愿填报结束时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为保证工作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填报志愿会场。考生进入会场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4、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4月5日14:00点以前,及时与我处联系,进行短信确认。确认电话:15063522201

附:聊城市2012年选调生县(市区)录用计划

县(市区) 大学本科生录用计划 县(市区)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录用计划
东昌府区 3 东昌府区 2
临清 3 冠县 3
阳谷 3 莘县 3
茌平 3 东阿县 3
开发区 2 高唐县 3
合计 14 开发区 3
合计 17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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