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纪律监督
2016-10-27来源:易贤网

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61888191、成都市公安局028-86407424、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028-87316865)。

2016年下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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