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录用审批
2016-10-27来源:易贤网

一、公示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录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