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广播电视宣传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三)年龄必须是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五)专科及其以上,专业不限;
(六)元江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2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1月4日至5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人才交易大厅(老农贸市场内);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两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和招考招聘费80元;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1、交验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收费处交报名费和《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
1、笔试范围:公务员考试内容占40%,新闻采访与写作内容占60%;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必须达到3:1以上;
3、笔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考生须于考试前三天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职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1的取消该招考职位;
2、面试形式:进入面试考生按抽签回答专业知识问题、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内容:测试新闻敏锐性、现场采访技巧、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方法及形式:面试方法为面试前聘请7位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面试者以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面试时考官当场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
5、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录用办法与程序
(一)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总成绩;
(二)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具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证书的考生、本县主体民族考生;
(三)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录用: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出现政审及体检等原因淘汰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按玉人事字(2001)73号、74号文件规定实行人事代理。
六、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考录工作期间,在招聘领导小组发出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在报名、考试、体检及政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录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877—6515951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元江县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