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2016-10-25来源:北京大学

招聘岗位: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

招聘范围: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职位:助理教授/副教授

岗位职责:

1.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能开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学院安排的其他课程;

2.承担科研任务,组织或参与学院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3.指导研究生;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

应聘条件:

1.宪法与行政法学、中国法律史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公法等专业方向;

2.助理教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接受过完整的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4.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卓越的科研能力,至少已发表符合学院相应职称要求的科研成果;

5.教学能力强,讲课效果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用英语讲授相关课程;

6.能积极参与学院工作,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的组织能力。

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4.三份代表性学术成果。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人事办公室

邮编:100871

邮箱:lawbjdx@163.com

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6日截止提交材料;邮件请注明:应聘教学科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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