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及专业。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4、其他
(1)具有在县级及以下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